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太极拳(剑)暨健身气功比赛竞赛规程
发布时间:2025-07-22
来源:跃动直沽 育健河东 浏览次数:737
一、主办单位
河东区体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
河东区武术运动协会
三、协办单位
河东区精卫武术俱乐部及各街道、各相关单位
四、竞赛时间与地点
竞赛时间:2025年8月9日下午13:00-18:00
竞赛地点:天津市河东区万达广场
五、竞赛项目
(一)太极拳、剑竞赛项目
1.个人项目:24式太极拳、32式太极剑、42式太极拳、42式太极剑 、陈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、杨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、吴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、武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、孙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。
2.集体项目:24式太极拳、42式太极拳、32式太极剑。
(二)健身气功竞赛项目
1.个人:(4项)
大舞、五禽戏、八段锦、太极养生杖
2.集体:(4项)
大舞、五禽戏、八段锦、太极养生杖
六、参赛组别
大于 45 岁为A 组,小于等于45 岁为B组。集体项目按照平均年龄计算。A 组:1980 年1月1(不含)前出生;B组:1980年1月1日(含)后出生。
七、参加单位
1.运动员资格:凡具有河东区居住、工作或学习的合法证明,身体状况和年龄符合参赛项目规定,具有一定运动能力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比赛。
2.代表团(队):以我区机关、街道、企事业单位、驻区单位、学校及社会体育组织等,组成代表团(队)参加本届比赛。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为所在代表团(队)所属单位的职工、居民及会员等。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。参赛运动员设领队、教练员和运动员。
3.各体育社团组织、社会健身俱乐部等可以组队参加比赛,但运动员必须符合参赛规定,不接受单独个人名义报名。
八、竞赛的有关规定
(一)太极拳剑比赛办法
1.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太极拳比赛规则。
2.太极拳3——4分钟,演练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3.太极剑2——3分钟,演练2分30秒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4.集体项目:参赛队员8人以上为准,(限男性最少一名)。少于8人不得上场比赛。音乐自备,各队有专人负责播放音乐,配乐不可以说唱形式的内容。
5.参赛队员遵守大会纪律、尊重对手、服从裁判员的判罚。如有异,赛后与裁判长反映,妥善解决。不得违规、干扰赛事秩序。否则后果自负,重者取消本次比赛成绩。
6.运动员必须有一定的运动能力,身体健康,均可报名参加比赛。
7.各代表队,在集体项目:拳、剑限报两项:单项比赛人数不限。
8.单项比赛:男、女分组比赛。
(二)健身气功比赛办法
1.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12年审定出版的《健身气功竞赛规则》和本届运动会的有关规定。
2.每单位每组限报2支代表队参赛。每支代表队限报领队兼教练1名,运动员6-10名(限男性最少一名)参赛。
3.集体赛和个人赛项目的参赛队员按抽签顺序上场。
4.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《健身气功竞赛功法》CD伴奏音乐。
注:老功法用6分钟伴奏音乐;
新功法音乐自选限定7-8分钟。
九、报名与报到
(一)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、教练1--2人、运动员人数不限。
(二)本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各项比赛免收报名费。
(三)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前。参赛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个单位比赛,不得冒名顶替,不得越组参赛,否则取消本人比赛资格及成绩。
(四)参赛运动员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明。
(五)每队必须签好责任书,比赛过程中出现意外或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。由代表队或个人负责。
报名地址:河东区万东路阳明里14号(精卫武术健身馆)
联系人:孙孝祥、刘洪起
电 话:13802100487、13512841496
邮 箱:jwwsjlb@163.com
十、录取名次
(一)个人和集体项目比赛获奖成绩按照组别录取前八名。如参赛不足八个队(运动员),按实际参赛队(运动员)录取名次。
(二)前八名颁发证书。
十一、其他
(一)仲裁委员、裁判长、裁判员由赛会组委会统一选派。
(二)为端正赛风赛纪,保证公平竞赛,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人员必须严格遵照赛会制定的各项规定,公正执法。如有违纪,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竞赛管理办法执行。
(三)此次参赛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河东区体育局办理。
(四)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,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,3次点名未到,按弃权处理。
(五)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,武术鞋。服装和器械自备。
本规程解释权归属大会组委员会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河东区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
2025年7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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